类别 | 轻柴油 | 厂家(产地) | 昆山中石化柴油公司 |
---|---|---|---|
凝点 | -5 | 规格型号 | 0#柴油 |
规格 | 昆山国四柴油 | 密度 | 0.835 |
硫含量 | 67PPM | 水份 | 痕迹 |
1、柴油贮罐应远离明火和能散发火花的地方,离厂房及其它生产装置15米以上,贮罐间距不应小于最大罐径的1/2。
2、柴油贮罐的贮油量应控制在容积的90%以内,其油位应低于消防泡沫剂进口400毫米。
3、柴油贮罐必须设有良好的加热装置,一般以低压蒸汽保持长期均衡供热,罐内油温控制在70~80℃,最高温度不得超过90℃。
4、油罐必须有准确可靠的液位指示,并应设置高限报警装置。
5、油罐区必须安装独立避雷针,禁止采用在罐壁上焊接避雷装置。柴油罐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。
6、取样和检测口处,应使用软金属衬垫,以免撞击产生火花。装卸油过程中禁止取样和检测。
7、柴油罐区严禁烟火,应设置警告牌,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,应设置符合规定的事故防火围堤。
8、柴油贮罐的基础外露部分、装卸栈台、安全梯、管架及保温材料,均不得使用可燃材料。
9、各油罐顶部严禁无关人员攀登,不许在罐顶行走。
10、柴油汽车槽车的装油鹤管与缓冲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大于5米。
11、水路运输柴油码头的设置按交通部《港口工程技术规范》的有关规定执行,消防设施应符合《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》中的规定。
12、以天然气作原料或燃料的企业,应设有油水分离器及高限报警装置,并能及时排放。为稳定气体压力应设有缓冲罐等稳压装置。
13、新管线或检修后的管线引入天然气前,必须用惰性气体置换至氧含量低于3%。